今年3月22日是第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十九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人与文化”。水利部确定我国今年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宣传贯彻《水法》,促进用水观念转变,创新发展模式,以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黄河是我国第二大河,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580亿立方米,仅为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却支撑着全国12%的人口和15%的耕地面积生产生活用水。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已高达70%,大大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维持河流生态40%的警戒线,远远超过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为了保障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的要求,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当好黄河代言人,在统筹经济、社会、生态发展中维持黄河健康生命。为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水法》是我国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律,颁布实施已有19个年头,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又进行了修订。新《水法》贯彻了我国水利事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新思路,对综合、高效、节约利用水资源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了一系列流域管理制度,为我们从事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因此,全河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继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沿黄群众进一步增强水法规意识,更好地落实《水法》的有关规定,实现“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形成爱护黄河、保护黄河、珍惜黄河水资源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黄河水行政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查处破坏黄河防洪工程设施、侵占黄河河道、设置行洪障碍、违反流域规划等各类水事违法活动,树立黄河水行政管理的权威,努力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确保黄河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保护黄河水资源,为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第二,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是《水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日前已经颁布,并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在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活动中的责任;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取水许可监督的执法主体地位;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明确了流域取水总量控制的原则;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取水许可管理的范围;明晰了取水许可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关系;并对水资源费征收做出了规定。当前我们应该着重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沿黄群众尽快熟悉《条例》确立的各项制度,为实施打好基础;二是要按照《条例》规定,健全完善黄河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以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
第三,继续做好水权转换试点工作。
开展水权转换试点工作,是我委按照治水新思路,应用水权、水市场理论管理黄河水资源的一项新举措。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颁布了《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水权转换的界定、范围、条件、期限、价格、程序、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做出了原则规定。随后,我委制定了《黄河水权转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水权转换审批权限和程序、技术文件的编制、水权转换期限与费用、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又颁布了《黄河水权转换节水工程核验办法(试行)》,对节水工程核验主体、程序、内容、时限、奖惩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目前,内蒙古、宁夏两自治区已经开展了水权转换试点工作。在黄河水权转换试点项目节水工程建成、并真正将水节约下来以后,要通过科学配置水资源,促进区域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改变灌溉方式,进行灌区管理制度的改革,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工业、农业“双赢”。要将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由点向面”转移,扩大水权转换的范围,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服务。
第四,加快黄河配套法规建设,为黄河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黄河水量的统一调度,实现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2003年起,我委在水利部领导下组织起草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草案,通过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上报了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到有关省区进行了立法调研活动并召开了立法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我委要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努力促使《条例》早日出台。同时,按照《水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履行黄河水资源保护职责,加强黄河河道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有效地保护黄河水资源,促进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要求。2006年是新一阶段普法的开局之年,希望我委各级组织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阶段工作的经验,继续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做好集中宣传,推动我委普法工作再迈上新的台阶,从而在黄河流域形成依法管水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局面,使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为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