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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规范黄委会政府采购行为,保证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99年黄委会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办事机构—黄委会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采购办”)设在财务局。 采购办设立两年来,大力推动了我委的政府采购工作。对于政府采购这一新生事物,我委逐级传达贯彻,认真学习,广泛发动,号召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国家作出这一重大举措的必要性、及时性形成共识,并积极全面推进我委政府采购工作。通过黄河报、黄河电视台的宣传报道和具体组织学习和讨论,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必要性重要性有了深刻的共识,为作好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积极的思想基础。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在全面调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9年10月印发了《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运行模式、管理职责、各级采购办的权限、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监督处罚办法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黄委会采购办选准突破口、瞄准热点问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有效采购方式、坚持合法有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黄委会政府采购工作迅速全面展开,特别是对锅炉用煤、办公机具、公务车辆及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建设效益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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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承办:黄河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