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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展开
甘肃境内监管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发布时间: 2007-08-07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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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流域节能减排 黄河执法在行动(一)

 

 

检查组成员寻找入河排污口

 

  本站讯 近日,一次旨在促进黄河流域节能减排的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黄河自上而下地展开。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黄委依据《水法》赋予流域机构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而部署开展的。8月4~5日,由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在黄河上游水资源保护局及其水环境监测中心的配合下,对甘肃境内黄河干流的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黄河沿岸排污口及相关企业、由黄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以及正在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相关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排污口设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产污环节及排污设施工艺与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等。

 

  检查组对兰州西固热电厂、中石油兰州公司、黄河啤酒厂、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入黄排污口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黄河上游甘肃境内第一个向黄河干流排污的大型企业,以生产尿素和乙醇为主。检查组对相关企业的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口运行方式、应急处理措施、水质资料报送等进行了详查,同时开展了现场采样监测和周边群众走访。

 

  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能较好地遵守《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行业规章中排污口的有关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违法偷排现象。据群众反映,个别企业常在双休日期间向黄河偷排废污水。由于这些偷排的废污水未经处理,弥漫着刺鼻气味,严重时甚至导致附近居民所养家兔窒息死亡。就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企业提出了整改和管理要求。

 

  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常驻兰州,较全面地掌握着甘肃境内沿黄排污口情况。该中心主任冯亚楠介绍说,尽管目前黄河甘肃境内特别是兰州段和白银段水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已有改善。几年前,像兰州油污干管的入黄排污口,熏得中央电视台记者戴着口罩才能走近,现在的情况已有所好转。

 

  检查组成员、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监督管理处处长李祥龙认为,自200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特别是国家强力推进节能减排政策以来,甘肃省水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并逐步显露成效。但由于该河段排污口众多,废污水排放量远远超过该河段水环境承载能力,特别是黄河兰州段、白银段排污口过度集中,对两河段水质及供水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甘肃境内的入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张清 张军献)

        

 

油污干管入河排污口

 

                                                  张军献 摄

 

 

        


  稿件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责任编辑:徐倩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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